一基本原則
1.突出產業導向。政策扶持項目應體現全鎮產業發展導向,重點支持紡織產業優化升級、智能工業加速推進、新興產業加快集聚等產業發展壯大。
2.聚焦企業主體。原則上,扶持政策集中財力重點支持企業和經營戶發展,工業企業優先扶持A、B類企業(企業類別界定根據《吳江區工業企業綜合評價分類實施辦法》確定)。政策扶持對象為政府類機構的不再予以資金獎補。
3.集中兌現與就高原則。鎮內制定的扶持政策注重實施部門間的平衡(上級文件明確規定的除外),產業政策扶持獎勵資金實行集中兌現,即每年的3-4月統一對上年度扶持項目予以兌現,對同一項目獎勵采取就高原則。
二主要內容
1.政策體系形成。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中國東方絲綢市場高質量發展,由鎮經發局和市管辦分別作為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圍繞總體目標,結合工作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形成,并報黨工委會議通過。
2.扶持目標方向。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全力保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實施推進,重點支持現有企業培育壯大、優質企業提質增效、科技人才創新驅動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目標方向。
3.資金來源保障。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資金由鎮財政根據產業升級目標和財力狀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保障政策兌現、取得實效。
三保障機制
1.強化配合聯動。各局室要強化全鎮“一盤棋”思想,目標同向、形成合力,全力抓好政策落地。鎮經發局、市管辦會同黨政辦、財政局做好統籌、協調和推進工作;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細化政策操作細則,增強政策的導向性和時效性。
2.強化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協同配合,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擴大政策知曉度和影響力,努力讓市場主體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政策內容,更加有效地發揮政策引導和推動作用。
3.強化政策兌現。各部門要增強時效觀念,本著精準、簡便、高效的原則,嚴格政策標準,優化辦理流程,加快兌現進度,進一步提高扶持資金的規范性、針對性和時效性。
4.強化監督管理。各部門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公開相關產業政策、實施細則和辦理流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鎮紀委(監察室)、財政局等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和監督檢查。各實施單位在貫徹落實中,發現問題及時修正、總結經驗、動態調整,不斷完善政策體系。
附件:1.吳江區盛澤鎮經濟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2.中國東方絲綢市場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附件1:
吳江區盛澤鎮經濟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激發全鎮經濟發展活力,力促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集聚發展、現代服務業質態優化,推動盛澤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特制訂如下政策意見。
一
加快智能化改造
1.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示范智能車間(工廠)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2.企業當年智能化生產設備技術改造投入達500-10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補助,以核準或備案文件、統計入庫和當年發票(不含稅)為準,1000萬元以上的享受區級補助政策。
二
鼓勵擴大有效投資
1.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簽訂土地掛牌成交確認書后,根據其實際設備投資額,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一次性貼息補助,對于第三個會計年度內畝均稅收達(超)40萬元/畝、60萬元/畝且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單個企業當年度貼息補助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
2.總投資10億元以上且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項目,建設投運符合規范要求且未享受國家設備進口退稅政策的,以當年度進口設備金額為基數,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補助。單個項目當年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
3.新興產業和文化產業項目新增注冊外資達到500萬美元,一次性獎勵10萬元人民幣。
4.外商投資企業當年度每到賬外資100萬美元,獎勵5萬元人民幣。
三
推動土地集約高效利用
1.鼓勵企業集約高效用地。對于上年度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結果為A類或非A類實現等級進位的工業企業,利用廠區內的存量土地,經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拆除原廠房(包括非生產性用房),建設四層及以上的標準廠房(以下簡稱“高標準廠房”),竣工驗收并投入生產使用(主要生產設備占用面積達到或超過總建筑面積60%),以“高標準廠房”建筑面積為準,一次性獎勵30元/平方米,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A類企業當年度兌現獎勵,其它類企業按已實現等級進位的當年享受政策。
2.鼓勵社會載體高效利用。企業工業廠房通過“騰籠換鳳”,外來的新入駐企業在1000平方米以上、稅收貢獻超(含)500元/平方米的,經認定后按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所有權人(或運營方)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四
扶持企業上市融資
1.對企業在境內主板首發上市,根據上市進度分階段給予獎勵,獎勵總額500萬元。具體為:企業與券商簽訂合同并報金融辦入庫手續的,獎勵50萬元;企業股改結束并完成工商變更的,獎勵150萬元;報證監會且被正式受理的,獎勵100萬元;發行并上市交易后,獎勵200萬元。
2.對企業在境外經認定的主要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境外電子報價板等場外交易市場掛牌的除外),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3.凡企業成功實現新三板基礎層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成功掛牌科創板或新三板創新層的,一次性獎勵80萬元。
4.對企業上市過程中,因股改繳納的所得稅,待企業股改完成后,按不超過地方貢獻部分的8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或股東在本地減持的,相關政策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一事一議”。
五
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1.對獲評國家級、省級重點、省級其他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當年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試點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當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當年獲省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分別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2.企業當年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當年入選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3.當年發明專利進入實審階段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按研發經費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獎補;企業新增有效發明專利(含授權和引進)、實用新型授權專利、外觀設計授權專利分別每項一次性獎勵1萬元、1000元、500元;軟件著作權授權一件一次性獎勵1000元。授權發明專利未獲得上級部門年費資助的,按當年繳費憑證實際發生額酌情進行資助;發明專利如轉出盛澤需備案,否則取消三年申請資助資格。
4.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進入國際階段后每件資助1萬元,授權后每個國別(限歐美日)分別資助2萬元、同一件PCT專利最高資助6萬元;獲PCT歐美日授權的發明專利一件獎勵15萬元、實用新型一件獎勵5萬元。對省貫標績效評價合格企業獎勵3萬元,對通過第三方認證企業獎勵6萬元。對注冊在盛澤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包含分公司),分2年給予共50萬元的資金支持(注冊成立當年給予30萬元啟動支持,次年給予20萬元運營支持)。
5.當年獲評國家、省、市級研發載體或服務平臺的企業(含企業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研究院等),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立項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新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扶持。
6.企業與科研單位、高校院所簽訂產學研項目合作合同,并在當年內有實質性推進(以支付科研院校經費憑證為準),到賬經費5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獎勵5萬元,20-50萬元(含20萬元)一次性獎勵3萬元,20萬元以下一次性獎勵2萬元。同一合作雙方僅獎勵一個項目(實行就高原則)。
六
強化人才支撐引領
1.企業建立省級、市級院士工作站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建站資助,獎勵院士本人5萬元、3萬元。企業建立“千人計劃工作站”的,給予工作站10萬元的建站資助,獎勵“千人計劃”本人5萬元。企業建立國家級、省級“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別給予工作站10萬元、5萬元的建站資助。企業建立“研究生工作站”的,給予工作站3萬元的建站資助。
2.積極鼓勵各類企業申報區級以上創業創新人才項目,通過前期申報進入面試的,分別補貼企業“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5萬/人(團隊15萬)、“江蘇雙創人才計劃”4萬/人(團隊12萬)、“姑蘇人才計劃”3萬/人(團隊9萬)、“吳江領軍人才計劃”2萬/人(團隊6萬)。對入選市級以上創業創新人才計劃項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國家千人計劃”30萬、“江蘇雙創人才計劃”20萬、“姑蘇人才計劃”15萬元、“海鷗計劃”5萬元、“姑蘇重點產業緊缺專技人才”2萬元。對入選國務院特殊津貼、省突出貢獻獎的,一次性獎勵企業5萬元。服裝設計及面料研發等方面創新創意人才獎勵標準與實施辦法由鎮人才辦另行制定。
3.獲評吳江重點產業緊缺專技人才(除獲得購房資助),博士研究生給予人才一次性2萬元薪酬補貼;碩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給予人才一次性1萬元薪酬補貼。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高校畢業生進入科創園、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進行自主創業,公司注冊后,本人按規定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創業補助。
4.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的,給予企業10萬元的平臺建設資助;建立“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的,給予企業2萬元的平臺建設資助。通過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培養并取證的人員,分別給予基地初級工100元/人、中級工200元/人、高級工300元/人、技師400元/人、高級技師500元/人的培養補貼。
5.鼓勵企業通過人才中介機構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人才獲評“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國務院特殊津貼)”,“江蘇雙創人才計劃(雙創團隊、雙創博士)”、省“333工程”、“省突出貢獻獎”,“姑蘇人才計劃”,“海鷗計劃”,“吳江領軍人才計劃”項目的,分別獎勵中介8、6、4、2、1萬元/人。
七
加快工業互聯網建設
1.當年度評定為國家、省、市級兩化(深度)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示范類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3萬元;試點類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2.當年度評定為國家、省、市級工業互聯網示范試點類企業(工業互聯網重點平臺、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實行就高享受原則,示范類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試點類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3.支持企業上云,當年度評定為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3萬元。
4.當年度參加政府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的企業,憑合同和往來款項發票證明,資助金額按照已安裝信息采集設備的織機認定數,每一百臺補助5萬元。
5.對當年度獲得江蘇省“雙軟企業”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
八
實施品牌、質量、標準化戰略
1.凡當年獲評江蘇省名牌產品、蘇州市名牌產品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2萬元。
2.凡當年新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江蘇省著名商標、蘇州市知名商標的,分別每件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3.新獲評中國質量獎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新獲評江蘇省質量獎、江蘇省質量管理優秀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新獲評蘇州市市長質量獎、蘇州市質量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4.凡企業當年承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標準化工作組”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和3萬元,同一企業實行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計獎。
5.在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過程中,位居第一起草單位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在行業內制修訂聯盟標準并發布實施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6.凡企業當年度參加吳江區六期企業三創培訓及各種培訓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九
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1.節能技改。凡規上企業當年應用節能新技術進行節能技術改造,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節能量大于等于200噸標煤的,一次性獎勵200元/噸標煤,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節能量計算方法為等價法,以節能機構審核后認定的數據為準。產值能耗同比必須下降,否則獎勵減半。
2.清潔生產。凡企業當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環保部門審核驗收的,除上級有關獎勵外,一次性獎勵4萬元。
3.節約原煤獎勵。對熱電、化纖企業,完成年度控制目標的,每家企業獎勵10萬元。
4.安全生產。當年規模以上企業通過安全生產一級標準化創建的,獎勵10萬元;當年規模以上企業通過安全生產二級標準化創建的,獎勵5萬元;當年完成區級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創建的,獎勵3萬元;當年完成小微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的,獎勵1萬元。
十
支持企業開展軍民融合
1.經中央軍委軍隊采購網認定供應商入庫名單的本地企業,與軍工企業交易且年銷售超(含)2000萬元以上的,獎勵10萬元。
2.民營企業承擔國防科研項目,新獲得武器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以上之一,單個認證獎勵5萬元。當年新入駐本地的軍工企業(有上述三證的一證以上),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十一、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1.對新引進的行政總部、銷售總部、結算總部等總部企業,鎮內現有企業及科研院所職能歸并提升為總部企業,經認定后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對金融創投、設計研發、大數據、云計算、文化創意、電子商務、會展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項目,在本地注冊獨立核算機構,利用現有辦公樓宇且投資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在項目竣工審計后按實際投資額的2%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在總部商務區租賃自用辦公房,稅收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每平方米100元租金補助,補助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已建成并運營兩年以上且當年載體稅收增幅達10%以上的樓宇,按其新引進稅收貢獻50萬元以上的規模企業2萬元/家的標準給予樓宇管理方(或運營方)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真絲綢企業當年凈入庫稅收達(超)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分別獎勵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4.對納入我區文化產業統計平臺的本地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創產品或提供文化服務,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00萬、1000萬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對獲評國家、省、市級文化產業園區等相關榮譽的文化創意類本地企業,給予相應級別扶持資金的20%獎勵。
5.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榮譽的服務業企業或平臺,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評吳江區平臺經濟十大重點領域領軍企業(特色基地)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十二、附則
1.獎勵政策適用于在本鎮內經工商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由財政提供資金保障的企事業單位不享受本政策。項目注冊或開工建設三年以上企業(科技人才項目除外)所獲獎勵總額以當年納稅額度為上限,獎勵金額須依法繳納稅收。
2.對獎勵項目的認定,按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頒發的證書為依據,同一投資人或事實上為同一控制人的企業,須合并計算。同一事項不同獎項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勵。當年受過執法處罰或未能完成“263”、“331”等專項行動工作分解目標任務的企業原則上實行一票否決制。
3.轉型升級資金管理。項目承擔單位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科學、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的管理,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有關原始票據及憑證以備檢查。建立項目追蹤、績效評價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對項目進行現場檢查,了解項目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情況和項目績效,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最佳效益。享受本扶持政策的對象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的,責令退回已享受的獎補資金,3年內不予受理其扶持申請;觸犯法律法規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在2020年1月31日前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負責的獎勵條款收集、審核并匯總后,報鎮經濟發展和改革局匯總,再經鎮黨委會審定后發放,并保存好相關獎勵證明,逾期不報視自愿放棄處理。獎勵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本意見適用2019年度,由鎮經濟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附件2:
中國東方絲綢市場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為進一步提升盛澤市場競爭力、國際影響力、文化傳承力,樹立中國絲綢紡織第一鎮標桿,發揮市場聚能效應,做大、做強和做優中國東方絲綢市場,確保在全國紡織服裝專業市場的領先地位,特制訂以下中國東方絲綢市場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一
進一步鼓勵市場提升發展
1.對年入庫稅金超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的紡織面料類經營戶,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
2.對年營業收入超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紡織原料類經營戶,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
3.對進駐盛澤物流中心的物流企業年入庫稅金超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
4.對入駐東紡城的面料經營戶,年營業收入超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0.5萬元、1萬元、2萬元、6萬元、8萬元、15萬元。(此條款營業收入中出口占比到50%以上,因享受到國家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故上述獎勵減半執行。)
5.對入駐東紡城絲綢文旅街區的真絲綢類經營戶,營業面積超300平方米、500平方米、800平方米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4萬元、6萬元。
二
進一步支持貿易出口
1.對當年出口實績超1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的經營戶,分別一次性獎勵0.5萬元、0.8萬元、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對當年新獲得備案登記并有出口實績的東紡城經營戶,一次性獎勵1萬元。
2.對當年新入駐東紡城的境外紡織服裝企業及經認定的境內外紡織服裝著名品牌企業,當年有銷售實績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
3.對面料采購商在東紡城進行采購交易的,根據東紡城交易平臺APP簽到次數和交易量進行綜合排名,當年排名前1-5名、6-10名、11-20名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
三
進一步支持市場拓展
1.通過蘇州盛澤東方會展有限公司報名并以中國東方絲綢市場展團名義參加境內外展會的市場經營戶,經確認后對盛澤紡博會、上海面料展、上海家紡展、深圳面料展、境外展、境外特別展分別一次性獎勵0.2萬元、0.4萬元、0.6萬元、1萬元、1萬元、1.5萬元。(注:①東紡城之外的市場經營戶要取得上海面料展獎勵必須同時參加深圳展。②境外特別展是指埃塞俄比亞展、巴西展、南非展、羅馬尼亞展。③東紡城經營戶參加以上境內外展按同比例的1.5倍享受補助。)
2.對參加國內外的文化創意設計產業博覽會進行展演、展覽、展銷等活動的特裝企業,反映盛澤優秀傳統文化和當代文化發展成果的給予特裝展位裝修費50%的補貼,單個企業全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
3.東紡城經營戶參加東紡城統一組織的各類渠道拓展、對接活動的,補助繳納活動費用的30%,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
4.對在盛澤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展期不少于3天的展覽活動,凡紡織類展覽活動達到國際標準展位100個、200個,分別一次性獎勵舉辦單位20萬元、30萬元;凡非紡織類展覽活動達到國際標準展位50個、100個、200個以上,分別一次性獎勵舉辦單位 3萬元、5萬元、8萬元。
四
進一步支持時尚創新
1.鼓勵市場經營戶參加中國國際面料設計大賽和中國生態環保面料設計大賽,對在兩項大賽中分別獲得優秀獎且獲獎面料數滿三塊以上(含三塊)、五塊以上(含五塊),分別一次性獎勵0.3萬元、1萬元;獲得最佳獎項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塊。
2.市場經營戶經備案確認后以“中國盛澤”或“中國東方絲綢市場”冠名,在境內外舉辦專場動態秀演、靜態展的,按照每場活動實際費用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的獎勵(境內、境外單場活動最高補助分別不超過5萬元、10萬元);東紡城時尚發布廳專場秀演一次性獎勵5萬元。
3.各類國家級知名設計師、省級知名設計師、其他經市場管理辦公室資質審定符合條件的設計師新入駐東紡城并建立設計工作室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五
進一步支持平臺載體發展
1.對新入駐東紡城的公共服務平臺,當年正常開展業務,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2.對在東紡城注冊的服務配套經營戶,年營業收入超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萬元、3萬元、5萬元。
3.市場公共服務平臺或服務機構在東紡城組織的各類紡織相關業務培訓,參加人數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上的分別補貼0.2萬元、0.5萬元/場,累計一年不超過2萬元/家。
4.市場公共服務平臺或服務機構組織境內外采購商在東紡城舉辦采購對接會的,規模20人以上、50人以上(境外采購商規模10人以上、30人以上)分別一次性補貼1萬元/場、2萬元/場,累計一年不超過5萬元/家。
5.市場電商企業(平臺)年開票銷售收入超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5萬元、30萬元。對已建成的市場電子商務平臺,年開票額在500萬元以上,對電商平臺按當年建設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推進市場網上交易有突出貢獻的,采用一事一議進行扶持。
六
附則
1.中國東方絲綢市場經營戶是指在中國東方絲綢市場區域范圍內注冊登記并納稅的紡織品經營戶。東紡城經營戶是指注冊地址在東紡城且當年開門率在90%以上,符合東紡城相關管理規定的經營戶,如在年度考核期間內退租或地址變更,則不享受獎勵。經營戶所獲獎勵總額應須依法繳納稅收。
2.市場經營戶必須遵章守法,對造成較大安全事故、存在“三合一”等消防隱患、違反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群體性信訪、惡意欠薪等違法違規問題的經營戶取消享受上述政策資格。
3.市場經營戶請于下年度1月31日前向中國東方絲綢市場管理辦公室申報,遞交材料。
本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期限為一年,2019年12月31日止。由中國東方絲綢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