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華定型機2019年5月17日訊 熱電蒸汽使用量占全區27%,廢水排放量占全區40%,工業企業績效評價C類以下占比84%,印染行業制約了南湖區的高質量發展,影響了高標準生態文明創建,南湖區打響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攻堅戰。向美麗南湖持續邁進!
近日,南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南湖區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方案》,正式打響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攻堅戰。
近年來,在“八八戰略”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指引下,全區上下大力發揚紅船精神,堅持抓環境就是抓發展、抓民生、抓穩定,堅定不移打好治水、治氣、治廢、治違等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明顯提升,美麗南湖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但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產業結構亟待優化。
與周邊地區相比,印染行業不是我區的主導產業,但仍有印染企業19家,且主要以來料加工為主,和我區的其它產業關聯度低,產業帶動性差,廢水排放量占全區40%,熱電蒸汽使用量占全區27%,畝均稅收約為全區的50%,工業企業績效評價C類以下占比84%,總體呈現出能耗高、排放高、稅收低、績效低的“兩高兩低”特征,嚴重制約了我區的高質量發展和高標準生態文明創建。
對此,南湖區堅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緊緊圍繞轉型升級主線,以畝均效益為導向,按照“淘汰落后、優化提升、有序轉移”的總體思路,堅持只減不增、分類治理、有序實施的原則,下定決心全力開展印染行業專項整治,力爭通過兩年時間全面淘汰印染企業,進一步優化我區產業結構,為建設美麗南湖筑牢堅實基礎。
《南湖區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方案》
(征求意見稿)
2019年4月22日,嘉興南湖區發布《南湖區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浙江省工業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嘉興市“十三五”工業污染防治規劃》、《中共嘉興市委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高質量建設美麗嘉興的意見》、《嘉興市印染行業改造提升實施方案(2018-2022)》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緊緊圍繞轉型升級主線,以畝均效益為導向,按照“淘汰落后、優化提升、有序轉移”的總體思路,堅持只減不增、分類治理、有序實施的原則,穩妥開展印染行業專項整治,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步伐,為建設美麗南湖筑牢堅實基礎。
二、整治任務
(一)整治范圍
1.位于工業園區外的印染企業;
2.環境功能區劃屬于生態功能保障區、人居環境保障區、農產品環境保障區的印染企業;
3.來料加工型印染企業;
4.2017-2018年連續兩年工業綜合評價為D類的印染企業;
5.2017-2018年連續兩年畝均稅收低于全區規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平均值的印染企業;
6.所在鎮(園區)不以紡織印染為主導行業的印染企業。
(二)整治要求
1.來料加工型印染企業。鼓勵支持企業轉移異地發展,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關停淘汰。
2.工業綜合評價差的配套印染企業。支持鼓勵配套印染企業淘汰污染重、能耗高的印染生產線,工業綜合評價提檔升級。2017-2018年連續兩年工業綜合評價結果為D類的印染企業,2019年12月31日前關停淘汰印染生產線(包括預處理、染色、印花、整理)。
3.其他印染企業。支持鼓勵印染企業拓展委托加工渠道,減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2020年11月30日前關停淘汰印染生產線(包括預處理、染色、印花、整理)。
三、工作步驟
1.動員準備階段(2019年4月前)。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制定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全區印染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統一思想認識,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整治實施階段(2019年4月-2020年11月底前)。
以鎮(園區)為實施主體,根據整治要求,組織對轄區內印染企業進行全方位排查,全面梳理確定工業企業綜合評價連續兩年為D類的、來料加工型的印染企業。各地要嚴格按照方案規定的時間及要求扎實開展整治工作,及時傳達好整治方案及有關文件精神,落實好相關政策,并做好企業淘汰前、中、后服務,確保按期完成任務。
3.驗收總結階段(2020年12月底前)。
相關鎮(園區)按照要求完成整治并達到整治驗收標準后,將驗收申請及有關材料上報區整治辦,由區整治辦統一組織驗收。區整治辦根據各地申請,及時安排驗收,原則上在2020年底前驗收完畢。
四、相關政策
1.資金保障。在整治期限內完成關停淘汰的印染企業,主要生產設備經拆除驗收后按評估價的50%給予補償,經費由所在地財政承擔60%,區財政承擔40%。
2.補助認定。關停淘汰印染企業主要生產設備的補助項目,具體范圍由各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予以認定,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
3.職工安置。關停淘汰企業的職工安置由企業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各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要按照《南湖區全面推進“浙江無欠薪”行動建設“無欠薪南湖”實施方案》(南政辦發〔2017〕113號)要求,切實維護職工合法勞動報酬權益。
4.土地處置。關停淘汰印染企業的土地、廠房由當地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收回。將防治土壤污染的要求納入企業關停、轉產和拆除生產、治污設施的整體工作中,防止對原址用地造成二次污染。
5.排污權處置。對列入關停淘汰的印染企業,區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不再辦理排污單位的續購、續租手續。排污權處置及獎勵等按照區排污權交易有關文件執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經信商務、財政、人社、司法、信訪、監察、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政務數據、稅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維穩、“三改一拆”辦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印染行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統籌協調、督查指導整治工作。相關鎮、園區要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細化措施,倒排計劃,全面有效推進印染行業專項整治。同時,要密切關注關停淘汰企業的職工安置,危化品、危險廢物處置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和社會穩定。
2.齊抓共管,有序推進。各成員單位要統一思想,落實責任,緊密配合,確保整治工作順利完成。區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稅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區政務數據部門要加強項目審批服務,做好關停淘汰企業營業執照、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證照的注銷及變更工作;區人社、監察、司法、信訪、維穩等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及時處理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進行。區財政部門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3.加強考核,強化督導。將推進印染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區領導聯系主體轉型發展工作內容,指導監督檢查各主體推進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有效協調處理推進工作中的焦點和難點問題,加快工作進程。將印染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和區“三改一拆”、“退散進集”等中心工作相結合,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區級相關部門要加大推進力度,不定期對相關鎮、園區開展檢查指導,確保按期完成。
4.注重引導,協調治理。在整治過程中,相關鎮、園區和區級相關部門要結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產業結構調整等政策,引導企業自覺配合,鼓勵企業依靠科技進步做好轉產轉業。積極為企業牽線搭橋,鼓勵幫助企業向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