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華定型機2017年8月11日訊 7月27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了委員會決定(EU)2017/1392,對原歐盟紡織品生態標簽標準2014/350/EU進行修訂,我國出口歐盟生態紡織品認證須留意。
2014/350/EU號決議是歐盟于2014年6月13日發布的,其內容規定了歐盟紡織品環保標簽認證的生態標準,該標準明確了紡織品范圍,規定了有害化學物質的限制使用,重點列出了REACH法規候選物質清單中高度關注物的限量,并明確紡織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各個流程應遵守的環保準則。
此次修訂,對2014/350/EU號決議及其附件有多項修訂,其中較重要的是延長紡織品生態標簽認證規定的有效期,由2018年6月延長至采納決議當日起計算的78個月內,即2024年1月。另外,修訂內容還包括:修訂決議適用的各種紡織纖維的定義,令半制成紡織品也有機會獲得生態標簽認證。修改附件第14(b)(iv)項有關限制使用防水、防塵及防污漬處理,使之與針對鞋履及家具產品的類似規定一致。把清潔劑加入附錄1歐盟生態紡織品限制物質的清單內。修訂紡織品染色牢度的標準等。
“歐盟生態標簽認證”(EUEco-label)是歐盟于1992年出臺的自愿性標章制度,生產商在符合有關標準的產品貼附標簽,顯示其產品能夠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生態標簽申請價格不菲,申請標準也較為嚴格。企業獲得生態標簽,不但有助于提高產品檔次并贏得更廣泛的客戶群,更是拿到了產品暢銷“大歐洲”的通行證,因生態標簽的認證比歐盟其他準入的法規更為嚴格,歐盟所制定的生態標簽在其現有25個成員國及歐洲經濟區的其他國家內都予以認可。
隨著綠色生活的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紡織品出口商積極進行生態紡織品認證,歐盟在紡織品領域應用較廣泛的主要有兩種“綠色”標簽,即歐盟生態標簽(Eco-label)和OEKO-TEXstandard100。前者的標準涉及紡織原料、生產、產品本身和耐用性等多個方面,后者主要關注紡織品本身。前者比后者要求更為嚴格。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前者發展較為緩慢,后者卻數目眾多,遍布全球。歐盟市場上其他紡織品“綠色”標簽,如北歐天鵝標志及荷蘭環境標簽等,主要是區域性的,影響及遠不及Eco-label和OEKO-TEXstandard100。相對于發達國家,我國的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卻相對較低。現行的《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GB/T18885-2009)自2010年1月1日實施近8年,未進行過修訂,而Eco-label每3-5年會進行補充和修改,OEKO-TEXstandard100則每年都會進行修訂,因此我國生態紡織品標準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如甲醛、重金屬鉛、鎘、鄰苯二價酸酯等指標已遠遠滯后于歐盟的生態紡織品標準,且差距還在逐步加大,我國標準中未達到歐盟生態標準的部分就會成為我紡織品出口的障礙。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欲申請生態標簽認證的企業:密切關注國際生態紡織品法規動態。同時大力開展技術研發,尋求“綠色”工藝和相對環保的原料,向國際上較嚴格的標準看齊,降低有毒有害物質超標風險。